索 引 号:005303174/2018-00004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医疗机构信息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卫计委 | 关 键 词:医疗机构,卫生监督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19 | 发布日期:2018-01-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卫生监督所位于市区少林大道198号,于2008年9月12日经登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隶属于登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格相当于正股级,事业编制50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卫生监督所是我市卫生行政执法的执法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执法职责。依法承担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以及公共场所、职业、放射、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执业活动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