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5704589/2018-00004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拟审批受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23 | 发布日期:2018-01-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物流园区心乐路道路工程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物流园区心乐路道路工程项目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物流园区心乐路(紫辰路-107 辅道)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物流园区管理委员会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心乐路道路工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都物流园区,道路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紫辰路,东至107辅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根据《郑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管城回族区宜和路等 18条道路管线综合规划方案的批复》,心乐路(紫辰路-107 辅道)规划道路全长1659.927m,道路红线宽度为30m,横断面为30m-5(人)-20(车)-5(人)。道路配置雨水、污水、电力等市政管线和交通、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污染及路面铺设沥青时产生的沥青烟气,对施工作业区的空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是阶段性和暂时性的,当施工结束后,相应污染消失。施工期间,在采取报告中提到的措施后,评价认为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道路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包括CO和NOx。建议加强道路交通的管理,加强交通巡查和道路养护等,使道路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经采取以上措施,营运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场地的生产、生活废水。施工区的砂石料冲洗水等施工水,采用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的方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施工场地设置的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道路营运后,路面雨水径流是造成道路两侧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本道路两侧配套建设有雨水排水系统,能有效的收集该路段雨水,控制该路段雨水进入雨水管网,不会对沿线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专人负责,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式等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营运期,通过采取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设置绿化带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的工程弃土和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产生的工程弃土尽量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运往市政部门指定的渣土场,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 2018年1月23日-2018年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