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553165075/2018-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郑职竞办〔2018〕1号成文日期:2018-01-25发布日期:2018-01-25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深入实施,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办〔2016〕73号)有关规定,现就郑州市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郑州市人民政府主办跨行业(系统)、跨区域的全市性的市级一类竞赛,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其他全市性职业技能竞赛为市级二类竞赛,由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或行业(系统)主办,相关单位承办。

市直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及郑州市辖区内各类企业、院校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的单位应符合《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

(一)具有法人资格;

(二)具备与竞赛组织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人员;

(三)有与竞赛相适应的专家队伍并能按要求完成相应的赛务工作;

(四)有与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支持;

(五)有满足竞赛条件的各类场地、设施、材料等;

(六)有较为完善的信息化服务网络,现场实时监控等必要设备;

(七)有完善的应急保障系统和方案;

(八)应为每位参赛选手购买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

三、拟设赛项

申报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应严格遵照国家三级(含三级)职业(技能)以上标准设置竞赛项目。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结合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分别确定各不多于10个职业(工种)开展市级一类、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四、竞赛奖励

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按照《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奖惩办法》(郑人社办〔2017〕211号)进行表彰奖励。

五、竞赛经费

第四届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二类竞赛所需的工作经费和奖励宣传费用等,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分别按照30万元左右、10万元左右予以支持。

六、遴选程序

拟承办、协办单位向市职业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申报单位的资料和实地查验等情况,组织专家集中评审,根据参赛规模、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等要素,择优确定承办、协办单位和竞赛职业(工种)。

七、报送资料

(一)申报书、《郑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申报表》;

(二)组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竞赛名称、目的、承办及协办单位、职业(工种)、竞赛内容、时间安排、竞赛地点、竞赛方式、表彰奖励等;

(三)竞赛组织委员会及成员名单;

(四)裁判委员会(技术专家)等组成情况及资格证明;

(五)评分细则等技术文件;

(六)仲裁委员会的组成及仲裁机制;

(七)竞赛活动所需场地、设备、技术检测手段等情况;

(八)经费预算和资金管理方案;

(九)承办单位与协办单位签订的委托组织竞赛协议、决赛期间与公证部门签定的有关协议;

(十)确保参赛规模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是加强我市技能人才相互交流、促进技能人才快速成长、选拔发现优秀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各申报单位要加强宣传、广泛动员,确保全市各级各单位技能人才应知尽知,认真组织申报。

(二)资料详实。各申报单位要客观评估竞赛组织能力,认真研判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做好充分的赛前准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规定提交申报资料,做到实事求是、内容详实、条理清晰、简明扼要。

(三)按时报送。各申报单位资料(含电子版)应于2月28日17:00前报送至郑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李彩霞 

联系电话:67887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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