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0860156/2018-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25 | 发布日期:2018-01-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是维护基金安全的重要举措。2018年1月龙源路办事处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确保按时按质圆满完成认证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圆满完成任务。以行政村为单位,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将养老保险资格认证人员名单发给村级劳动保障联络员,指导入户核实。重点查验居民身份证照片与需认证人员是否相符。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配合。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涉及人员多,工作量大,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加强宣传引导,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让群众明白“领取待遇是您的权利、资格认证是您的义务”,自觉按规定履行资格认证手续。同时,对涉及参保人切身利益政策进行再宣传,动员参保群众早缴费,收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三是严明工作纪律,明确资格认证工作责任主体。入户核查工作实行谁认证准负责的原则,对核查结果实行倒查追究制。对异地居住的,由村委会负责落实人员情况。对已死亡,在认证表上注明。对无法核实生存状况的,按“未认证”填报。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确保认证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村经办人员要深入了解认证对象的生存状态,认真审核查验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杜绝弄虚作假、走过场、卖人情、敷衍塞责现象发生。对经办人员故意隐瞒不符合领取条件事实,导致认证通过,冒领、重领养老金的,一经查实,除责令追回养老金外,还要严肃追究经办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