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和社会事务的管理工作,指导社区(村)进行换届选举;
2、负责社会救助、募捐及辖区内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落实工作;
3、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做好残疾人工作;
4、负责辖区教育、科协、科技工作;
5、负责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手续办理及其它房产管理工作;
6、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做好退伍、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好政府优抚政策,做好“双节”走访慰问、拥军优属工作;
7、负责街道的宣传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负责组织中心理论学习;
9、负责文化旅游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