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运锋安排部署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索 引 号:358372706/2018-000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水务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1-31发布日期:2018-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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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运锋安排部署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1月26日,我省组织收听收看水利部等10部委联合召开的贯彻落实《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指导意见》视频会议,副厅长孙运锋(正厅级)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做好我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湖长制工作。按照中央要求,自然湖泊所在市县要高度重视湖长制工作,各市县根据需要也可以扩大至人工湖泊,湖长制工作要在3月底之前完成,年底与河长制一并考核。二是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主动向市(县)主要领导汇报,抓好工作落实,不仅要立牌子,而且要挑担子,不仅要建河长,而且要见行动,不仅要解决河中有没有水的问题,更要解决水质优不优的问题,奖优罚劣,做到有言在先,奖惩在后,行而有效,言出即行。三是强力实施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依据谁污染谁受罚,谁治理谁受益原则,利用经济杠杆撬动市县乡党委政府治理污水的积极性。四是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说教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通过抓主体责任带落实责任,抓关键少数带普遍多数,以过硬的作风保障艰巨任务顺利完成。
    孙运锋强调,2018年要抓好河长制湖长制十项重点工作。一是3项基础性工作。第一项是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要搭建起河长制工作监控的千里眼、顺风耳,建设成为河长制工作的参谋部。第二项是编制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要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这项任务,为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提供重要的技术依据。第三项是加强重点河湖管理的动态管控。包括社会监督、专门监督、技术监控,确保河湖状态始终处于控制之下。二是7项专题工作。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城镇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河湖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和严厉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林地、非法养殖等综合执法七项专题工作。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利(务)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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