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036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1 | 发布日期:2018-02-0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河南盛天环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 | 年处理建筑垃圾400万立方建筑垃圾资源化消纳中心项目 | 中牟县北部新龙路南、雁鸣大道东、官渡大道西 | 河北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投资9170万元在中牟县北部新龙路南、雁鸣大道东、官渡大道西建设年处理建筑垃圾400万立方建筑垃圾资源化消纳中心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201333m2(302亩),本项目采取“基地处置 移动加工”的生产经营模式,建设固定破碎生产线、再生路面透水砖生产线、再生干混砂浆生产线、再生水泥稳定碎石生产线以及再生商品混凝土生产线。 | 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是破碎工段(集气罩集气效率98%)、筛分过程、配料和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原料堆场扬尘和车辆动力起尘。 破碎工段废气经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水泥仓入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要求;再生混凝土及再生干砂混浆生产过程中粉料仓粉尘经仓顶V2型收尘机净化处理后,粉尘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各项污染因子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因此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无组织粉尘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距面源中心)无超标点,故本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为50m。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员工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设置经过降噪处理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生活垃圾暂存间暂存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钢筋、塑料等一般固废,回收利用;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暂存,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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