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明置业有限公司雁明府二期建设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032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01发布日期:2018-02-0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天明置业有限公司雁明府二期建设项目

河南天明置业有限公司雁明府二期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8年2月1日-2018年2月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南天明置业有限公司


雁明府二期


郑州市中牟县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雁鸣大道北、润泽路东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48087.29㎡,总投资90000万元,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用房、物业配套用房及其他服务用房等,总建筑面积101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9985㎡(住宅68485m2,商业、物业及其他服务配套用房1500m2),地下建筑面积31615㎡,(用于地下车库及配套设施用房等),项目建成后可入住1178人。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轮胎清洗和场区降尘;施工营地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最终用于农田肥田;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挡、物料覆盖、定时洒水、施工道路硬化等措施降低影响;施工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施工设施等降低排放;生活垃圾经垃圾箱(筒)收集,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及时处理。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中牟东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设备噪声经加装基础减振及密封隔声等措施做到达标排放;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经安装强制通风排风装置外排,排气口应高出地面2.5米且避开人群集中活动场所;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化粪池污泥定期清理,由密封罐车运往农田肥田。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环保局窗口451450 


附件
  • 雁明府二期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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