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274/2018-0002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通知,通知公告 | |
文 号:韩发〔2018〕3号 | 成文日期:2018-02-01 | 发布日期:2018-02-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单位:
《韩寺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韩寺镇委员会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韩寺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相关会议要求及文件精神,根据县纪委工作安排,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会义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工作部署要求及文件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遵循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深化责任落实和压力传导为重点,以追责问责为抓手,着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为全镇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
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格局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制定镇、村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加大问责力度,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健全从严治党考评机制。
(二)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
持续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和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三)建强基层组织和队伍,推动执纪监督在基层加强
夯实组织基础,认真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完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待遇保障,推进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准确运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推动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三、工作重点
(一)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1.落实主体责任。党委要把落实主体责任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对压实主体责任实施“三办理”制度:督办通知、催办通知、退办通知,经过“三办理”程序后,通报责任人,并限期整改。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三级四联”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基层党建机制,党委书记坚持“四个一”,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每半年进行一次总结部署、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每个月随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探索实行党建工作责任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把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重要工作考核有机结合起来。把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实绩评定、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3.加大党建失责追究力度。对在从严治党上失职渎职,导致不正之风滋长蔓延、党建工作长期薄弱落后的,根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党纪政纪相关规定,严肃追究党委书记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从严落实思想建党
1.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义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等工作部署及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突出抓好“一把手”、班子成员和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健全制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约谈办法、谈心谈话机制等,建立起协调有序、运行有力、监督有效、适应韩寺发展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长效机制。
(三)从严开展党内政治生活
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标准和做法,严格规范民主生活会方案审查、征求意见、自我剖析、相互批评、谈心谈话等环节,实行问题整改班子成员认领制,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和效果。
(四)从严加强作风建设
1.持续抓好专项整治。继续深化“为官不为、为官不俭、为官不廉、为官乱为”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实行公款送礼“零支出”、服务群众“零障碍”、违反禁令“零容忍”,加大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带彩娱乐、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镇干部“走读”问题。对管辖范围内“四风”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特别是主要领导的责任。
2.健全作风建设治本机制。健全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促进党员干部走基层、接地气常态化,加强对作风状况的评价考核,提高制度执行力,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长效化。
3.强化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执纪、问责、把关作用,运用督办约谈、问责追究、执纪查处、通报曝光等办法,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负责镇主体责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纪委对全镇落实主体责任工作负监督责任。各党委、党支部对本单位主体责任工作负主体责任,要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抓好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体系构建。全镇党委、支部要根据落实主体责任体系,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的全链条,做到主体明确、要求具体、路径清晰,明确和细化责任内容、目标要求等,镇党委实行动态督查、跟踪问效果制度。
(三)强化全程纪实。对落实主体责任进行全程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推行落实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纪实管理,把责任明确到人、具体到事,倒排时间、跟踪推进,在全镇上下形成抓纪实管理的高度共识。
(四)严格追责问责。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同问责,并将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纳入领导干部绩效管理和单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经常开展检查督查,对思想认识不够、贯彻落实主体责任体系不力、工作进展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对履职尽责不力,导致镇、村、镇直部门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实行责任倒查,按照党内有关法规制度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