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08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26 | 发布日期:2018-02-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1-26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湖区路灯开关站及路灯供电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甲供材采购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东龙市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甲供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湖区路灯开关站及路灯供电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甲供材采购;
2.2工程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
2.3项目总投资:约4500万元
2.4 项目规模:
(1)、10KV开关站建筑结构、外电引入、站内电气设计等内容以及市政供电综合管理系统。
(2)、龙湖区域内10KV路灯高压电缆的敷设。
(3)、龙湖区域内新型环网箱变的建设以及现有路灯箱变的改造利用。
(4)、龙湖区域内每个路口的低压综合配电箱以及低压线路的敷设。
(5)、路口交通信号灯EPS后备电源的建设。
2.5招标范围:龙湖区域内每个路口的综合配电箱以及路口交通信号灯EPS后备电源的采购(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所投产品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2、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
3.3、投标人在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为5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供货业绩。
3. 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span style=";z-index:1;left:0px;margin-left:0.0000px;margin-top:0.0000px;width:20.0000px;height:15.0000px;" 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其他要求:
3.5.1参加报名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须是本企业人员,需提供报名企业与其的劳动合同和报名企业2017年1月以来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5.2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为准),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相关查询页;
3.5.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6日至2018年2月1日16时3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4.3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2月1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查验。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企业营业执照、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2)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4)被授权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和社会保险证明材料;(5)“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6)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信息相关查询页;(8) “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至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及文件费用另行通知,现金交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东龙控股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其他
8.1资格预审:招标人根据项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组织资格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东龙市政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才高街东龙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5638852521、0371-86258838
传 真:0371-65861277
河南东龙市政有限公司
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