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1-24 | 发布日期:2018-02-02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1-24 | 废止日期 |
招标编号:XDEC-A2017121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龙翼五街便民服务中心、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自动扶梯设备购置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龙翼五街和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自动扶梯设备购置与安装工程
2.2 建设地点:郑东新区龙湖区
2.3 建设规模:
龙翼五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龙湖中环路与龙翼五街交叉口,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需采购及安装自动扶梯16台,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龙翔七街与龙湖中环南路交叉口南侧,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需采购及安装自动扶梯4台,具体数量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龙翼五街便民服务中心和龙翔七街便民服务中心20台自动扶梯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维保、报验、全过程验收、培训等全部相关服务。
2.5工期:供货期 60日历天,安装期6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
2.7本次招标的电梯型号及数量、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三、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货物制造商;
3.2 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自动扶梯B级(在有效期内),以及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电梯)B级或以上许可证(安装、维修、改造须同时具备并在有效期内);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取消考核合格证的地区,凭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且拟指派项目经理须在投标单位注册,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所投品牌产品单份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或15台或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
3.5在郑州市设立有电梯生产厂家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服务机构),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房屋租赁协议或自有房屋产权证明)。
3.6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开具的为准),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3.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网站打印页面,需提供详细的查询页面。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出现上述情况同时参加投标报名的,以现场审核先通过的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后通过的不能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注意事项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或法人代表证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1.3企业有效的法人工商营业执照;
4.1.4电梯制造企业的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书B级证书(附明细表)、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证书;
4.1.5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书或安全培训证(取消考核合格证的地区提供),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 2015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所投品牌电梯设备合同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15台及以上的类似业绩证明(指报名同一品牌设备业绩);
4.1.7投标货物制造商在郑州市设立的直属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4.1.8投标人 企业注册地人民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的查询信息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1.10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4.1.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注:⑴、上述4.1.1~4.1.11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4日至2018年1月30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时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本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九、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9.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地 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5F(郑州市电厂路曙光路向西200米路南)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