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18-0004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5 | 发布日期:2018-0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处。公示期为2018年2月5日-2018年2月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 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均美门窗有限公司 | 产20万平方米门窗、1万套家具、500套阳光房和500套木屋建设项目 | 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 |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登封市卢店镇朝阳路,占地面积6800m2,为租赁郑州市嵩山煤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的土地,根据登封市嵩山煤矿机械厂的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登封市卢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30年)。 | 废水:项目运营期产生废水环节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生活废水产生量为产生量约为2.128m3/d(638.4m3/a),经厂内自建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废气:生产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主要为木材加工工序、木材打磨工序、浸底漆、喷面漆和干燥工序产生的漆雾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漆雾。 ①木材加工粉尘:项目需要对下料车间进行密闭,产尘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通过管道收集袋式除尘器,然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木材打磨工序粉尘:项目设置1座打磨房,将打磨台置于打磨房内,同时在打磨房安装3台侧吸风装置,打磨粉尘经收集后通过管道引至袋式除尘器,经收集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各污染物15m高排气筒的二级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 ③有机废气处理措施:干燥房采用“UV光氧催化 活性炭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房采用“干式滤纸 阻漆棉 UV光氧催化 活性炭装置”对喷漆工序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经处理后污染物排放速率和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各污染物15m高排气筒的二级排放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3.5kg/h,排放浓度12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10kg/h,排放浓度120mg/m3)。经计算,敏感点处颗粒物浓度值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TSP二级标准的3倍24小时均浓度限值(0.9mg/m3)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P244规定的标准小时均值限值(≤2.0mg/m3)要求。因此,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经采取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采取基础减震、置于厂房内等降噪措施并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固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固废、职工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铝型材加工和木材加工工序厂区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性质为废木屑,厂区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喷漆工序产生的废漆桶,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定期回收再利用;浸底漆过程的漆渣和过滤网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漆雾过滤更换的废过滤纸、过滤棉和活性炭吸附塔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化粪池污泥定期由当地农户清掏肥田。因此,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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