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岱苑 3 号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555704589/2018-00015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审批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06发布日期:2018-02-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金岱苑 3 号院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金岱苑3号院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日期

金岱苑 3 号院建设项目

郑州市管城区团结路北、腾飞路西

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总建筑面积53413㎡,主要建设住宅用房、物业用房、社区综合用房等。







 

(1)废水

施工期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现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洗漱废水与生产废水一起

经临时沉淀澄清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质无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经团结路、 腾飞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按照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郑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 号)的规定,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后,对周围为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 排风系统,经绿化带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在保障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尽可能合理布

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居民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

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一部分用于项目内道路铺设,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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