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5704589/2018-00015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审批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6 | 发布日期:2018-02-0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金岱苑3号院建设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金岱苑 3 号院建设项目 | 郑州市管城区团结路北、腾飞路西 | 郑州轩龙置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建筑面积53413㎡,主要建设住宅用房、物业用房、社区综合用房等。
| (1)废水 施工期人员不在场地内食宿,现场设置旱厕,定期清掏;洗漱废水与生产废水一起 经临时沉淀澄清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期废水不外排,对周边水质无影响。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经团结路、 腾飞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扬尘,按照根据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及《郑州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 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7)2 号)的规定,采取相应防尘措施后,对周围为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 地下车库设置独立的送风、 排风系统,经绿化带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期间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单位在保障厂界噪声达标的情况下,尽可能合理布 局、合理分配施工时间,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居民的社会生活噪声和设备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 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一部分用于项目内道路铺设,不能利用部分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外运至指定地点;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 2018年2月6日-2018年2月1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