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158/2018-0004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商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7 | 发布日期:2018-02-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确保2017年个体工商户、企业年报公示工作早起动、快落实,送表工商质监所通过电话、微信和上门指导服务告知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事宜,并做好电话和微信告知的台帐记录。从而警示各类市场主体增强责任意识,提高年报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市场主体年报公示申报操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