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38号

  • 索引号:005253963/2018-00027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农业/政策法规/法规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农业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2-06
  • 发布日期:2018-02-0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638号

           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我部组织对喹乙醇预混剂、氨苯胂酸预混剂、洛克沙胂预混剂3种兽药产品开展了风险评估和安全再评价。评价认为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可能对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存在风险隐患。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我部决定停止在食品动物中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我部停止受理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申请。

      二、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同时注销。2018年4月30日前生产的产品,可在2019年4月30日前流通使用。

      三、自2019年5月1日起,停止经营、使用喹乙醇、氨苯胂酸、洛克沙胂等3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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