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55704589/2018-00017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拟审批公示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8 | 发布日期:2018-02-08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储运(郑州)物流产业园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储运(郑州)物流产业园项目 |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紫辰路与豫十路、诚乐路的围合区域 | 中储郑州陆港物流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隶属于管城区,位于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紫辰路与豫十路、诚乐路的围合区域,总占地面积151579.96㎡,建筑面积310064.78㎡。本项目计划储存物品种类主要为生活类资源,如商超快消品、医药、汽车配件、电子、生鲜等仓储资源。
| 施工期 (1)项目在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关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在施工期间造成部分地面、植被破坏。建设单位拟采取严格的生态防治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占地,防止水土流失。项目建成后及时采用植被恢复措施并加强管理,美化环境,补偿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价认为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和食堂油烟。项目地下车库设置有效的排放系统, 设计停车场换气次数为6次/h, 设置排气口,排气口加强绿化。项目地下停车场废气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净化效率达 75%以上的吸排油烟机处理后通过专用的排烟通道由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 》 (GB18483-2001)标准要求。 (2)项目排水采用雨、 污分流制, 运营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033万m3/a(56.78m3/d)。项目区内建设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由化粪池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浓度约为COD:250mg/L,BOD5:130mg/L,SS:100mg/L,NH3-N:25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9-1996)表 4 规定的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项目运营后,主要的噪声源为进出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风机和泵等设备噪声等噪声,其中配电设备等置于专门的设备用房内,并有隔音防震措施,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边界及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点声环境功能不发生改变。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2018年2月8日-2018年2月1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