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丈八沟与堤里小清河连通(清溪湖生态治理)工程绿化、园建部分施工(丈八沟段)及监理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0529508X/2018-000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水务局关 键 词:综合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08发布日期:2018-02-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丈八沟与堤里小清河连通(清溪湖生态治理)工程绿化、园建部分施工(丈八沟段)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丈八沟与堤里小清河连通(清溪湖生态治理)工程绿化、园建部分已由中牟县发改委以牟发改资〔2018〕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自贾鲁河引水通过商都大道箱涵至堤里小清河项目区内的绿化、园建工程等。

2.2项目地点:中牟县新城区与老城区交汇处;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一个施工标段及一个监理标段如下:

施工标段:中牟县丈八沟与堤里小清河连通(清溪湖生态治理)工程绿化、园建部分丈八沟段;

监理标段:中牟县丈八沟与堤里小清河连通(清溪湖生态治理)工程绿化、园建部分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2.4工期:55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1)投标人资质: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园林绿化经营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2)主要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工程类中级职称,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园林及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所有职称要求必须是政府部门颁发,行业协会颁发无效)

(3)其它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部成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包含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质检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单位近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具有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的个人社保查询明细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网上查询证明)

(4)企业业绩:投标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2015年2月1日以来园林绿化工程类似业绩各一个。报名时需提供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复印件(标明查询网址或所需信息以便现场查验)、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公示网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需体现其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监理标段: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及投标企业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并具有高级职称及单位近一年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业绩要求: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须具有2015年2月1日以来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各一个;报名时需提供可查询的中标公示网页复印件(标明查询网址或所需信息以便现场查验)、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中标公示网页、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需体现其项目经理姓名;企业与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2、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体要求: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对象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如有犯罪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招标人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信用河南”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和个人参与本项目;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提供以上网站的查询记录截图,具体以网上公示为准;

3.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08日至2018年02月13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进行投标报名;

4.2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证件原件及装订成册复印件一套及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另行通知;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水务局网》、《郑州建设信息网》及《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中牟县西城区(中牟县水务局院内)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0371-6216058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号楼2209室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371-55176528 

水行政监督部门:中牟县水务局

电  话:0371-62160580                                            

     2018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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