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2018年度中原区南水北调建设管理局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全区南水北调工程征地、拆迁及工程建设管理。
3.负责我区水量分配方案监督与管理。。
4.负责我区工程建设后的运行调试和维护管理。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计划投资科、财务科、建设管理科。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中原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职工35人,领导4名(局长、书记、两名副局长),由农经委借调4名工作人员,3名正式工作人员,24名临时人员,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26.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6.24万元(财政拨款126.2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2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24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07万元、行政运行112.2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2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6.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7万元;项目支出3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安全保卫专项经费3万元整。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依据豫调办建【2015】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安全保卫工作,严防意外事件发生的通知;豫调办建【2014】102号文,关于继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郑调办【2015】6号文,关于转发河南省南水北调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资金测算。
安全保卫工作宣传经费1万元,安保巡逻人员劳务费1.5万元,意外事件备用经费0.5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26.2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7.77万元,增加原因:人员薪级调整及对应的社保、公积金缴纳的调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无增减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26.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7万元,占2.2%,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17万元,占0.14%,行政运行112.22万元,占88.9%,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占2.38%,住房公积金8.07万元,占6.4%。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26.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3万元。较去年减少0.42万元,减少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去年减少0.42万元,减少原因为我单位厉行节约,严格遵守八项规定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9.02万元,较去年增加0.41万元,增加原因:原因是党建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其中:办公费3.2万元,差旅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工会经费0.65万元,福利费1.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