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 索引号:005267089/2018-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中原区审计局
  • 关键词:预算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2-09
  • 发布日期:2018-02-09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原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名词解释

     

    中原区审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主管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参与起草、制定财经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草案、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区政府提交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政府报告其他事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办事处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级投资和以区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5)区属国有企业、区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

    (6)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区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区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 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 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依法组织全区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10.组织审计区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区审计领域的应用。

    11.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政府投资审计科、信息化办公室、综合审计科。

    下属单位:中原区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中原区审计局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职工15人,离退休人员6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428.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8.62万元(财政拨款428.6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2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3.12万元,项目支出165.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52万元、医疗卫生7.9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6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1.3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68万元;项目支出165.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审计专项业务费17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中原区审计局按照审计纪律“八不准”的规定,审计人员开展审计期间的经费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审计署关于加强审计纪律的八项规定》等法律法规。

    (2)资金测算。

    根据以往年度实际情况和审计项目计划测算。

    2.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经费13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中原区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专项资金支出。

    《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

    (2)资金测算。

    根据以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审计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情况测算。

    3.审计干部培训费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中原区审计局开展审计人员业务培训方面的支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关于贯彻加强审计机关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意见的实施办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审计的意见》

    (2)资金测算。

    根据以往年度人员培训情况和2018年培训计划测算。

    4. 信息化建设6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中原区审计局开展“金审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意见》《审计署“十三五”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河南省审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审计厅办公室关于利用大数据开展数字化审计相关要求的通知》等。

    (2)资金测算。

    根据以往年度信息化建设支出情况测算。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28.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3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加(减少)0万元,对增减情况作出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42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35万元,占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2万元,占1.5%;医疗卫生支出7.94万元,占1.5%;住房保障支出19.81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63.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41万元。较去年减少0.69万元。原因是压缩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较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无。

    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原因:无。

    公务接待费0.41万元。较去年减少0.69万元。原因是压缩消费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中原区审计局运行经费安排11.4万元,较去年减少1.4万元。原因是使用中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的办公用房,减少了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其中:办公费6.3万元,手续费0.09万元,印刷费0.4万元,邮电费0.8万元,水费0.35万元,维修(护)0.6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差旅费0.5万元,会议费0.2万元,劳务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5万元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公开主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无重点项目。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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