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路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50860156/2018-000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龙源路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龙源办〔2018〕17号成文日期:2018-02-11发布日期:2018-02-11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龙源路办事处关于印发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源路办事处2018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我辖区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实施,确保“禁放”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辖区人身财产安全,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18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落到实处,龙源路办事处成立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党工委委员邵伟忠任禁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梅生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王梅生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展开,落实执勤力量,确保组织健全、检查督导到位。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办事处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全面提升东区烟花爆竹禁放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减少和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三、职责分工

龙源路办事处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具体落实本辖区的禁放工作,制定禁放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禁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建立并落实本辖区相关单位、网格长履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职责的责任制及考核问责机制;联合辖区内派出所、执法中队和工商所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检查,及时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

1.制定宣传计划。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老年安置点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页,共悬挂横幅30条,制作展板15块,宣传图册6000份。

2.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本辖区、本行业内禁放宣传工作,从现在开始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掀起一个禁放宣传高潮。积极组织村委会、相关单位,充分利用板报、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一是在企事业单位、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老年安置点要广泛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和《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二是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居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三是利用联通、电信、移动信息平台,通过群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要内容,使全社会形成一个强烈的禁放氛围。

3.实施举报有奖。办事处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线索,经查证属实案件办结后,按照《郑州市大气污染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要求,对举报有功人员实施奖励。

(二)层层落实责任

办事处与村委会、相关单位签订禁放责任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后,要及时制止、劝阻燃放、多方取证、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一是2018年2月15日19时至2月16日凌晨1时、2月16日早上6时至8时、3月2日19时至3月3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办事处要组织一级网格、二级网格、三级网格的工作人员、网格员、巡防队员以及治安积极分子,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老年安置点进行控制,保证每个重点部位都有执勤人员死看硬守。二是春节期间在主要干道、次干道要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加强对沿街门店及城市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委、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要从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大气污染防治、维护郑州市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委、各相关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注意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办事处将成立相应的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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