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449/2018-00031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信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国有资产,调整,清产核资领导小组 | |
文 号:登政办文〔2018〕4号 | 成文日期:2018-01-30 | 发布日期:2018-02-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登封市清产核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康红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 组 长:何聪道 副市长
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审计局、国资办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办,杨意华兼办公室主任。
201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