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长王新文带队对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

索 引 号:005291513/2018-0001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汜水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动态,安全检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13发布日期:2018-02-13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镇长王新文带队对我镇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

临近春节,为进一步落实好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和销售点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隐患,2月12日,镇长王新文带领镇安监、公安派出所和工商质监所负责人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检查组一行对我镇辖区烟花爆竹销售点的消防器材配备、电气设施防护、烟花爆竹存放(量)、张贴警示标志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并督促烟花爆竹经营者做到不超量储存产品、不占道乱摆卖、不销售违禁产品、落实专人严控烟火、禁止在销售点附近燃放烟花爆竹。

王新文镇长要求参与检查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虽然我镇不在荥阳市禁放范围内,但千万不可麻痹大意,春节期间要大力宣传荥阳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销售期内经常进行安全排查,对销售点主要排查消防器材配备使用是否完好,是否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和销售,是否过量储存危险品,是否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分开摆放等,时刻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到第一位。

当天,检查组一行共检查销售点4家,对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进行了防控和整改,有效增强了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安全守法意识,为确保春节期间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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