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09 | 发布日期:2018-02-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2-09 | 废止日期 |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博学路西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博学路西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博学路西侧(姚桥路~贾鲁街);
3.项目概况:博学路西侧景观绿化建设工程-绿化种植(含挡墙、喷灌、土方回填等);
4.预算金额:约600万;
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一标段:绿化种植所需土方培土回填量约为35000m³;
二标段:绿化种植所需土方培土回填量约为35000m³;
三标段: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6.工期及养护期:一、二标段工期5日历天;
三标段工期:30日历天; 养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二、招标信息:
本项目于2018年01月15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示。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2月09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
评标委员会名单:阎莉红、冀亮、周骥德、张海敏、刘振环
四、评标结果:
一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光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地 址:长垣县蒲西区宏力大道北段西侧
投标报价:15.00元/立方米
工 期: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项目 经 理:曹丹丹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51571731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义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65号创达高科6楼8621室
投标报价:14.80元/立方米
工期: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项目 经 理:弓振伟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31341787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合涧昌平路8号
投标报价:14.90元/立方米
工期: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项目 经 理:田亮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41560695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垄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平舆县振兴路中段西侧
投标报价:14.90元/立方米
工 期: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项目 经 理:关菊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41447407
第二中标候选人:驻马店市金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北段
投标报价:14.80元/立方米
工 期: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项目 经 理:李光辉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31333955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京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林州市开元区振林北路70号
投标报价:15.00元/立方米
工 期:5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合格并符合郑州市扬尘整治规定
项目 经 理:李桢伟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51581118
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郑州市青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中牟县刘集乡徐庄村
投标报价:4736112.02元
工 期:30日历天; 养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投标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 经 理:崔迎宾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41451193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佳卉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祥盛街3号2号楼8层810号
投标报价:4741535.36元
工 期:30日历天; 养护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投标质量等级: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项目 经 理:王珍珍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证书编号:豫241131337216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13层13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55058823
六、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中标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公开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