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6213728/2018-000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政务督查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16 | 发布日期:2018-02-1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充分发挥项目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经研究,决定将2018年定为二七区“项目建设全力攻坚年”。通过深化细化强化“三定四推五落实”措施,进一步提升项目运作品质,加快项目运作效率,确保项目运作效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市、区重大项目建设任务,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为统领,突出项目带动、项目化推进,以完善推进机制、落实推进措施为重点,以扩大投资、促进开工为目标,以优化环境、提升效能为保障,凝心聚力、紧抓不放、精准推进,以重大项目全力攻坚坚定不移打造“三个二七”,全面开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新城区新征程,为郑州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担当重任、增光添彩。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项目建设全力攻坚年”,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加快手续办理,完善推进机制,落实推进措施,在全区建立项目有序开发、加快推进、责任考核的工作机制,实现项目储备、引进争取、开工建设、竣工投产良性循环,确保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省市重点项目推进目标,确保全年完成重大项目投资480亿元以上。
(一)争取一批项目。围绕省市重点项目申报范围,积极争取省市重点项目,确保华侨城、建业智能足球主题体育公园、绿地双塔等20个以上主导产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
(二)开工一批项目。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破解制约项目发展的瓶颈因素,力争百年德化历史文化片区、郑州市融侨悠乐汇项目等60个亿元以上项目开工建设。
(三)推进一批项目。加快推进郑州CSD国际时尚商贸中心、郑州绿地城、盛润运河城等53个亿元以上续建项目建设;加大省市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力度,确保全年不发生一起因连续阻工造成项目停建、缓建的情况。
(四)竣工一批项目。加快项目建设速度,力争花花牛年产40万吨乳制品加工二期、南水北调生态文化公园等40个亿元以上项目实现竣工。
三、科学谋划“三定位”确立运作机制
(一)定责任
明确组织领导。由全区重点项目协调运作工作专责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常务副区长任执行副组长,其他相关区领导任副组长,区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全区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
强化属地和行业管理。实行“1 3 18”项目推进机制,即坚持依托重点项目协调运作工作专责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项目,3个园区管委会、18个镇街道(含樱桃沟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区发改统计局、商务局、新型城镇办、重点项目办等单位按照分工分别做好政府投资、招商引资、大棚户区改造、省市重点等项目的管理工作。
明确领导分包。实行项目建设“六个一”机制,即一个重大项目、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责任部门、一套班子队伍、一套推进措施、一个项目联络员,包形象进度、包项目投资、包协调解决问题、包安全稳定。各项目指挥部、指挥长(分包领导)对重大项目的推进承担首要责任,重大项目分包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深入一线调研和督导,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项目建设。
(二)定目标
区重点项目办负责梳理完善全区重大项目,明确项目年度投资及控规批复、拆迁完成、土地挂牌时间,实行“四段管理法”,即将全区重大项目分为前期、新开工、续建、竣工四个阶段,分类推进。前期项目重点抓好各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力争年内全部完成;新开工项目重点抓好拆迁、土地征收等工作,确保早日供地、开工建设;续建和竣工项目重点抓好施工环境保障,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加快投资,如期竣工投产。
各项目指挥部、园区、镇、街道要结合项目实际,在科学设定建设目标的基础上,体现出“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适度提高目标设定标准,更好推进项目建设。
(三)定节点
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节点化管理推进,实现项目工作考核方式从重项目投资进度向任务节点并重转变,细化项目建设的节点任务管理,科学制定项目规划审批、拆迁清零、土地出让、开竣工时间等重要节点目标,并充实完善考评细则,加大节点任务完成的分值权重,使考核依据更加合理,更能体现项目推进的绩效。
四、全力攻坚“四推进”突破运作瓶颈
(一)全力攻坚推进土地运作
围绕全年实现报地2000亩、征收2500亩、供应3000亩以上的土地运作目标,土地运作领导小组要积极研究土地政策,制定专项运作方案,科学有序地推进报地、征收和供应,为项目早日落地夯实基础。
(二)全力攻坚推进手续办理
围绕全区165个重大项目进行再梳理,针对规划审批、拆迁、环评、土地出让等手续办理情况,建立并细化台账、倒排工期、强力推进,确保手续办理有效推进,为项目下步建设和扩大投资扫清障碍。按照“统一受理、同步审批、承诺办结”的原则,依托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加快重大项目涉及的区级审批事项办理,实现并联审批工作常态化。超出区级层面的审批事项,区新型城镇办、重点项目办等相关单位要认真收集,积极协调,适时提交市联审联批会研究解决;各园区管委会、镇、街道负责协调解决辖区内重大项目的选址、规划、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建设环境等问题。
(三)全力攻坚推进拆迁清零
加大围合区域内已拆迁村庄扫尾工作力度,各指挥部要结合项目实际,针对存在问题,逐户制定拆迁扫尾方案,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确保快速平稳地推进拆迁清零工作,全面完成围合区域剩余的13个约20万㎡村庄拆迁清零,为项目早日落地创造基础条件。
(四)全力攻坚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实施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行动,加快以交通路网为带动的水电气暖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均衡布局学校、卫生服务中心、全民健身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着力完善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功能配套,实现全区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为项目早日落地达产创造更好的环境。
五、督查督办“五落实”确保运作实效
(一)严格落实台账式管理机制
区重点项目协调运作工作专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重点项目办)要建立《二七区2018年重大项目台账》,各项目指挥部、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管委会、镇、街道,要分别参照《二七区2018年重大项目台账》,根据本单位和属地重大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各单位项目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各部门项目台账要建立协调联动机制,每月5日前将动态项目台账报区重点项目办,确保全区重点项目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梳理汇总、及时提交项目例会研究推进。
要严格项目退出制度,各园区管委会、发改统计局、商务局、新型城镇办等单位要按照区里出台的项目退出有关规定,对项目开(竣)工时间、投资额(包括年度投资额)、投资强度、建设内容、税收等情况进行监管,对无能力开发、土地闲置、擅自变更建设内容、违反与区政府签订项目协议的企业,限期改正、按约定进行处罚或责令其退出。
(二)严格落实例会推进机制
项目例会分三个层次。1.各项目指挥部、属地镇办、管委会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一般性问题,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例会,紧急问题事项可随时召开项目例会。2.区重点项目协调运作工作专责领导小组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参与配合的区级层面问题,由常务副区长召集,也可根据项目类别委托区政府分管领导召集,原则上每周召开1次例会,紧急问题事项可随时召开项目例会。3.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项目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涉及市级、区级层面重大问题。原则上,区政府主要领导每半月召集1次会议,区委主要领导每月召集1次会议。区主要领导召集项目推进例会研究和解决的事项要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参会责任单位,会议纪要落实情况作为项目督查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严格落实督查机制
成立重大项目建设专责督查组,区督查办、重点项目办、新型城镇办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上级领导和部门涉及重大项目的批示落实情况及区领导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有关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落实,通过发函促办、现场督办、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持续完善重大项目建设“红黄蓝绿四色预警”机制,由专责督查组负责,每季度针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考评情况及市、区主要领导涉及重大项目的批示精神进行督办落实,正常推进的项目显示为绿色预警;建设进度略低于目标节点或领导批示不能按时落实的项目,显示蓝色预警,进行一次预警,限时进行落实;项目建设出现较大问题,推进情况严重滞后节点目标的,显示黄色预警,进行二次预警,启动专项重点督办事项,并启动“日报告”程序;黄色预警显示后,项目建设仍然无进展且无正当理由的,显示红色预警,项目单位负责人向区政绩监察室作出情况说明,并由区重点项目协调运作工作专责领导小组或区大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进行告诫,同时区主要领导约谈项目责任人。
(四)严格落实观摩点评机制
坚持月通报、季观摩、年终评比制度。区重点项目办每月对全区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通报;项目建设专责督查组负责每年按季度组织4次全区重大项目观摩,参加观摩测评人员为区四个班子相关领导,区直相关部门、各产业园区、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观摩项目按照产业、生态、民生、基础设施等性质分为不同主题,在观摩项目选定方面,可由区主要领导指定项目进行观摩,也可先由各产业园区、镇、街道推荐拟观摩项目,而后由项目建设专责督查组在现场核查的基础上,筛选确定观摩项目。项目观摩情况作为单位季度、半年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严格落实奖惩机制
为确保项目建设全力攻坚年活动顺利推进,将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将重点项目完成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的重要依据,重点项目工作在单位年度综合考核中的分值权重不低于50%。将重点项目运作情况作为科学评价领导班子和选拔任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提拔使用干部时,优先考虑在项目建设中取得重大突破的单位和个人。
项目运作推进情况滞后,在建设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严重违规违纪的项目主管部门、相关镇、街道,以及在考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考评资格和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