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22X/2018-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2发布日期:2018-02-2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定全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市与乡镇区、办事处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2.拟定全市财政、国有资产管理、财务、会计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3.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立项、审批及申报工作。

4.协同税务部门,根据市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目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

5.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监督和管理市级科技三项费用。

6.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参与企业制度改革,负责国有股权管理;核定企业国有资本,监管国有资本变动事宜;组织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办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负责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监管国有资产评估;监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国有资本营运效绩评价;监管国有资本增值情况,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指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资本与财务管理办法;管理、监督公物拍卖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

8.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建设工作。

9.拟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指导政府投资的基建招标投标工作。

10.拟定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参与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资金。

12.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13.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

14.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信息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保科、会计科、预算科、国库科、农业科、农税科、企业科、商贸金融科、财政监督科、纪检监察室、经济建设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科、行政服务科。

下属单位有副科级以上二级机构9个:预算外资金管理办公室、投资评审中心、财务开发公司、乡财市管办公室、国库支付和会计核算中心、市委市政府机关会计核算中心、市财务税收物价大检查办公室、市两扭两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科级二级机构)。股级二级机构4个:政府采购办公室、中华会计学校登封市函授站、乡镇区办财政所(17个),财政招待所。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财政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7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35人,行政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人,事业编制209人;在职职工223人,离退休人员7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71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17.1万元(财政拨款2717.1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71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64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71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16.3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8.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公用及运转支出)422.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主要项目。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71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12.36万元,同比增加17.89%,增长原因是工资增长及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的增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271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4.5万元,占78.93%;住房保障支出299.9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09万元,占4.01%;住房保障支出163.64万元,占6.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71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9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抚恤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22.12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3万元。 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没有变化,保持一致,经过近几年来对“三公”经费的持续性压缩,目前我单位的“三公”经费保持与17年保持一致,18年不再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局运行经费安排422.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259.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7.04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2.1万元、物业管理及租赁费19万元、差旅费2.8万元、维修(护)费47万元、购置费10万元、委托业务费3万元。相较于2017年减少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底我单位进行搬迁,需要大量修理及重新装修,因此2017年预算中维修(护)费相对较多,2018年该因素消失,运转经费总体减少。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计算机,单价0.49万元,数量10台,共计4.9万元;

2.办公家具,单价0.23万元,数量6套,共计1.36万元;

3.笔记本电脑,单价0.59万元,数量4台,共计2.36万元;

4.复印打印一体机,单价0.69万元,数量2台,共计1.38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2476万元。流动资产为21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6%;固定资产为1968万元,占资产总额的79.5%。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7400.1平方米,价值为404万元;公务用车3辆,价值56万元; 其他车辆 16辆价值188万元;单价5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12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1200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登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
  • 2018年度部门预算目录.docx
  • 登封市财政局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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