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工信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经发局

转发省工信委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充分释放内需潜力,壮大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现将《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豫工信办信〔2018〕36号)转发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并于2月24日12:00前将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光盘)报送至高新区经发局。    联系人:刘东波    67984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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