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8-000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3 | 发布日期:2018-02-2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目标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规划、管理、登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一、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土资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并制定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
二、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制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政策,实施国家、省国土资源调查评价技术规程和开发利用标准;进行全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三、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组织编制矿产资源、地质勘察和地质环境等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止、矿山环境保护等其他有关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和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与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有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全市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市政府审批和经省、市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批、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组织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
七、承担全市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标准,执行国家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并按规定组织实施,落实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管理全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八、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九、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全市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实施全市地质调查评价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市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市级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和地质勘查成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地质遗迹、矿山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
十二、负责全市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登封市财政局机关内部共设13科室,4个二级机构,属于行政单位。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科、编制人事科、行政服务科、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科、规划科、地籍测绘管理科、耕地保护科、用地管理科、矿产开发科、地质勘查储量科、地质环境科等13个科(室)。下属4个二级机构,分别是:登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封市国土资源调查规划院、登封市土地储备中心、登封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国土资源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442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12人;自收自支400人,在职职工44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8944.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444.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894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4.08万元,项目支出4360.78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4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27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7.6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4584.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77.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1.4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04.78万元;项目支出4360.78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经费专项592万元。
数据整合及权籍调查工作经费合同价703万元,2017年财政安排拨付210.9万元,2018年根据合同约定需安排资金492万元。,2018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新增加7个窗口,需经费100万元。
2.登封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专项1401.97万元。
合同金额2503.27万元,截止2017年底已拨付1101.3万元,2018年需支付资金1401.97万元。
3.登封市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经费专项160万元。属常年性工作,2017年预算安排数160万元,2018年申报预算数160万元。其中:外业测量调查58万元、内业整理52万元、数据库建设35万元、报告编写15万元。
4.2018年度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费用专项197万元。2018年计划报批4605亩土地,需安排勘测定界费共计197万元,其中:道路用地37万元、2018年度城市建设用地120万元、2018年乡镇建设用地40万元。
5.登封市煤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测绘工作经费专项182万元。属常年性工作,1、2017年煤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测绘工作合同价182万元,2017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按合同约定2017年已付100万元,2018年需付剩余资金82万元;2018年度煤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测绘工作155.5万元(资料收集10.1万元、外业调查95万元、内业整理31万元、报告编辑19.4万元)。2018年共需资金237.5万元。建议解决2017年煤矿超层越界违法开采专项检查测绘工作剩余资金82万元,2018年按以前年度安排情况安排100万元,两项共计182万元。
6.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专项50万元。属常年性工作,2017年预算安排数50万元,2018年申报预算数50万元。其中:外业测量17万元、内业整理11万元、数据库建设13.5万元、报告编写8.5万元。
7.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经费专项288.02万元。基本农田标志牌设立工程合同价3600409.4元,2017年已付1195875.97元,2018年需付2404533.43元。工程造价咨询费4万元,工程监理费3.6万元,工程决算费4万元,全域基本农田划定方案编制费359650元,以上共计2880183.43元。
8.登封市二调新增耕地项目追加投资资金专项1359.79万元。东华镇、徐庄镇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追加投资)合同价797.8224万元,市财政已拨付398.91万元,2018年需拨付剩余资金398.91万元。宣化镇2010年度登封市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追加投资)合同价960.88万元,按合同约定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毕,2018年申请拨付全款960.88万元。
9.登封市保障非煤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专项130万元。属常年性工作,2017年预算安排数130万元,2018年申报预算数166万元。其中:资料收集12万元、外业调查98万元、内业整理31万元、报告编写25万元。
以上共计4360.78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8444.8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139.9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196%,对增减情况是由于人员调资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数量增加,资金增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没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8444.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3.81万元占7.9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8.43万元占2.35%、住房保障支出297.65万元占3.52%、城乡社区支出500万元占5.9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274.98万元占86.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58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8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701.4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5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无变动。
四、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01.44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复印机,数量5个,共计6万元;
2.台式电脑,数量25个,共计15万元;
3.打印机,数量17个,共计16万元;
4. 高拍仪,数量15个,共计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4776.43万元。流动资产为2603.1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54.49%;固定资产为2131.2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45.51%。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14539.23平方米,价值为864.59万元,;公务用车51辆价值436.4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830.27万元;无形资产42.04万元。
七、预算绩效目标
无
七、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