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3发布日期:2018-02-23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2-24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二次)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一期)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一期)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工程概况: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一期)项目位于郑东新区龙湖、龙子湖、象湖等区域,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码头6座(客运码头),约25个泊位;码头配套设施5处,其中水上巴士经停码头1座及相关配套用房、综合码头1座(码头配套设施已建)、水务码头3座及相关配套用房、海事与公安码头1座及相关配套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具体规模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 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本项目监理费估算: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项目总监:具备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2015年1月份以来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 业绩要求

3.3.1企业业绩:2013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承接的港口(码头)施工监理项目,其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至少有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协议书(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证明文件(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

3.3.2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作为项目总监主持完成过单个工程监理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港口(码头)监理项目。提供中标公示网页打印件(标明查询网址)、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须有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书(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合同协议书及交/竣工验收证书须体现拟派项目总监名字。

3.3.3 拟派其他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4 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财务要求

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6 其他要求

(1)办理投标事宜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2015年1月1日以来的社会保险证明(须是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印章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集体或个人的查询明细表原件,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上述要求携带并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网上投标报名回执函;

(2)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社保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及无在监无正在承接工程承诺书、社保证明;

(5)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6)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

(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4.4 报名时间及地点

4.4.1 网上报名:请于2018年2月23日至2月28日下午17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4.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2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一楼大厅报名处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的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受理现场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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