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 索引号:005252258/2018-00008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业务信息/调研宣传
  • 发布机构:国家文物局
  • 关键词:文物,博物馆日
  • 文号:文物博函〔2018〕133号
  • 成文日期:2018-02-02
  • 发布日期:2018-02-23
  • 体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国家文物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

          为切实做好2018年“5·18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国际博物馆协会(ICOM)已确定2018年“5·18国际博物馆日”的主题为“超级连接的博物馆:新方法、新公众(Hyperconnected museums: New approaches, new publics)”。博物馆是连通当地社区、文化景观和自然环境的纽带。为了充分发挥这种连通作用,不断吸引新的观众并增强彼此的联系,博物馆必须开创藏品阐释与展示的新方法。这种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不仅是新科技、新媒体的探索与实践,还包括理念的变革与创新。

          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协会应围绕这一主题,在5月18日前后,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搭建博物馆与公众沟通与互动的平台,加深公众对博物馆的了解与认同。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活动主题和口号。

          二、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文物活起来”的重要指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物和博物馆领域的法律法规、重要文件、国际公约,以及文物和博物馆知识;

          (二)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博物馆免费开放1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举办专题展览,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集中展示博物馆在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的成果,如博物馆体制机制创新、智慧博物馆建设、馆际资源整合交流、藏品信息公开共享等方面的成果;

          (四)集中展示博物馆在连通社会与公众、增强社会影响力方面的成果,如博物馆青少年教育(含研学旅行)、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两微一端”融媒体传播等方面的成果。

          三、活动安排

          (一)国家文物局将于2018年5月18日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今年“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活动,主会场设在上海历史博物馆。

          (二)5月18日当天,各地文物行政部门和博物馆要坚持“俭朴、隆重”的原则,统一部署、精心安排,积极悬挂、张贴展示2018年度博物馆日主题和宣传口号的旗帜、海报和标语,免费发放博物馆宣传册,通过展览、讲座等形式,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博物馆“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活动。

          (三)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免费开放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和保障工作。暂未完全向社会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国际博物馆日”期间应实施减免费或其他形式的优惠开放政策。同时,要完善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措施,保证观众和文物安全。

          (四)做好“国际博物馆日”宣传活动的信息交流和总结工作。请各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18年4月30日前报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日活动安排(电子邮箱:83090999@qq.com)。有条件的单位可做好博物馆日活动的声像记录,制作宣传画册,扩大博物馆日活动的影响力。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总结和相关影像资料报送至国家文物局博物馆与社会文物司。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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