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滨河景观安全管理用房室外景观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4发布日期:2018-02-24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2-25废止日期
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滨河景观安全管理用房室外景观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滨河景观安全管理用房室外景观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滨河景观安全管理用房室外景观工程已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滨河景观安全管理用房室外景观工程监理(二次)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北三环以北,龙湖内环西路以东,紧邻龙湖湖面,滨河景观安全管理用房周边区域,总面积约0.75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5质量控制目标: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6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企业业绩要求: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造价3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 
3.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已完工的施工合同造价350万元及以上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企业业绩和项目总监业绩不得重复)。 
3.5信誉要求: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单位出具承诺为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还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需提供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红章的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查询打印件及证明其具有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3提供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连续不间断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6.4省外企业报名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投标人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要求 
4.1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加盖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证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及 “投标人注册所在省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信息、资质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5)企业及项目总监的工程监理业绩及证明材料; 
(6)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同时提供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及社会保险证明; 
(7)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以后开具的方为有效,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8)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9)省外企业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报名时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外省进豫企业查询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10)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黑名单相关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2月24日至2018年03月0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03月0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4:30~17:00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售价另行通知。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告,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2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叉口互联网金融大厦22楼 
招标代理人:河南联创工程造价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商都路与心怡路交叉口正岩铂兹中心16楼 
联 系 人:张先生 韦先生 
联 系 电 话: 0371-88811801 
邮 箱:lczbdl01@163.com 
2018年0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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