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644/2018-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预算,部门预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6 | 发布日期:2018-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上街区矿山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成立于1962年3月,主要职责是:(一)负责组织本辖区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二)参与检查、督促新建改建住宅区的公共建筑、市政建设配套项目的落实、验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公共建筑、市政配套设施的使用进行管理监督;(三)组织实施上级党委和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开展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工作;(四)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五)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帮助待业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安置工作;(六)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和其他社会保障工作;(七)开展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统计、教育、文化、卫生、科普、体育等工作;(八)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和归侨、侨眷、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九)开展拥军优属,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和兵役工作;(十)负责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火救灾工作;(十一)参与管理外来暂住流动人员;(十二)领导街道经济工作;(十三)向区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十四) 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根据上述职责,区矿山路街道办事处机关设3个综合性办公室。分别为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社会经济办公室。
1、党政办公室:负责党的建设、统一战线、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人事劳动管理等工作;协助办事处领导综合协调常务、政务工作;负责文秘、档案和行政后勤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综合治理、信访稳定、普法教育、依法治街等工作;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各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治安模范小区、文明楼院活动。
3、社会经济办公室:负责制定发展街道经济规划;指导所属企业、居委、农村经济的改革,促进区街经济发展;研究解决辖区内有关方便群众生活的区域性、社会性问题。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上街区矿山街道办事处部门机关(及二级机构)共有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事业编制12人;在职职工12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本单位公开的预算为本部门预算。
三、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72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19.99万元(财政拨款719.99万元)。
四、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721.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23万元,项目支出437.76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2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96.2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万元,其他支出0.2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84.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2.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9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18万元;项目支出437.76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0.99万元。其中:办公费4.78万元,差旅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手续费0.19万元,邮电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46万元。
六、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21.99万元,比去年增加119.29万元。增加原因:在职工资37.1万元,绩效考核9.9万元,平时考核奖25万元,职业年金6万元,抚恤金及遗属补助18.82万元,临时工工资8万元,给70岁以上老人送温暖6万元,烈士墓迁移费用5.5万元,社区工资2.5万元,审计服务费0.47万元。
(二)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因2017年没发生公务接待。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43.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97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柜机空调,单价0.6万元,数量2个,共计1.2万元。
2、挂机空调,单价0.3万元,数量5个,共计1.5万元。
3、打印机,单价0.1万元,数量3个,共计0.3万元。
4、电视,单价0.16万元,数量2个,共计0.32万元。
5、床,单价0.16万元,数量2个,共计0.32万元。
6、沙发,单价0.3万元,数量2个,共计0.6万元。
7、工程造价咨询费,金额为3.5万元。
8、审计服务咨询费,金额为0.47万元。
9、派出所装修经费,金额为20万元。
10、资料印刷费用,金额为5万元。
11、工人新村社区升级改造及百城建设体质工程,金额为30万元。
12、工业园区设计费,金额为20万元。
13、工业园区土地平整费用,金额为6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4、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