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8-000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6 | 发布日期:2018-02-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做好2018年春耕期间化肥价格监管工作,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根据《河南省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春耕化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豫价检﹝2018﹞5号)文件精神,发改委检查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化肥市场价格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利用其它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化肥价格过快、 过高上涨的行为;
(四)是否存在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周期,囤积居奇的行为;
(五)是否存在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六)是否存在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横向垄断协议、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纵向垄断协议的行为;
(七)是否存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
荥阳市发改委将加强全市春耕化肥市场价格巡查和检查,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对检查或举报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单位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进行投诉举报。
(发改委 时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