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七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786213728/2018-0002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二七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 键 词:预算,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7发布日期:2018-02-2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二七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是区政府主管全区民族宗教事务的职能部门。 

(1)检查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指导做好少数民族及宗教界群众的教育、宣传、引导工作,努力提高其自身素质。

(2)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及宗教人士的合法权益。

(3)协助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  

(4)协助配合乡镇、街道办事处解决民族宗教界的矛盾纠纷,确保民族宗教界稳定。

(5)帮助和扶持民族经济的兴起和发展,落实宗教的“三自”方针;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等工作,促进少数民族事业的发展。

(6)行使民族成份的更改、恢复的审批权。

(7)做好清真食品的管理。

(8)依法行使对宗教场所的管理权及宗教场所设立或撤销的审核、登记、验收、报批。

(9)承办区政府及省、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办公室、清真食品管理办公室

二七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下无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二七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行政单位,共有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5人;实有在职职工10人,离退休人员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1.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1.49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79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3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0.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131.2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为8.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7.32万元,其他基本支出为24.1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少数民族发展基金10万元

注:主要拨付给清真寺、少数民族聚居村及杂居村,用于清真寺、民族村内基础设施的改善等。

2、宗教教职人员社保经费10.7万元

注:依据郑州市宗教局、郑州市人力社保局、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郑族【2010】12号《关于转发《关于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意见》的通知》。

按照2013年郑州城镇职工最低工资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应承担部分交费标准为每月446元,我区20个宗教场所共需费用107040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1.49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2.2万元,变动原因:1.工资标准调整及新增月度考核奖金;2.新增2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人员经费等支出;3.新增1名行政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1.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7万元,占8.5%;医疗卫生支出8.01万元,占4.1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10.35万元,占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91.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公用经费29.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不涉及政府性基金的收支预算。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持平,三公经费增减变化百分比为0。公务接待费用于临时发生的公务活动中的接待。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中机关运行经费29.9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其中:办公费8.61万元、印刷费4.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劳务费3.2万元、工会经费0.52万元、福利费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7万元。变动原因:1.工资标准调整及新增月度考核奖金;2.新增2名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人员经费等支出;3.新增1名行政退休人员的经费支出。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4台,共计2万元;

2.办公桌,单价0.1万元,数量2个,共计0.2万元;

3.办公椅,单价0.05万元,数量2个,共计0.1万元;

4.档案柜,单价0.1万元,数量4台。共计0.4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需要公开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23.73万元,均为其他固定资产,不涉及房屋、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商业服务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商业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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