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967/2018-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公安局关 键 词: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2-27发布日期:2018-02-27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2-27废止日期
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二、支出预算说明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政府采购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八、空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指导、监督、检查当地公安工作。

2、组织、指导、实施当地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处置重大治安案件、骚乱事件。

3、领导当地公安机关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出入境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队伍、保安队伍的建设。

4、指导、监督当地公安消防工作。

5、管理当地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

6、主管当地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监察工作和公安机要通信工作。

7、组织、实施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核工作。

8、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9、研究制定当地公安科学技术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当地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登封市公安局共设有科、所、队44个,局直机关科室6个,大队8个,监所2个,派出机构18个,专业派出机构9个,分局1个,分别是:

 1、局直机关科室6个

  (1)指挥中心

      下设科室6个:秘书科、信息研判科、查办科、110报警服务台、机要通讯科、档案室。

  (2)政工监督室

      下设科室5个:组织训练科、人事科、宣传科、纪检委、督察大队。

  (3)法制室

      下设科室2个:法制科、信访科。

  (4)警务保障室

      下设科室3个:财务科、后勤装备科、科技管理科。

  (5)警卫接待科

  (6)行政服务科

2、大队8个

  (1)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2)国保大队

  (3)巡防大队

  (4)经侦大队

  (5)治安大队

  (6)巡特警大队

  (7)刑侦大队

 下设科室12个:办公室、大案中队、责任区一中队、责任区二中队、责任区三中队、信息情报中队、技术中队、打击中队、打击盗抢专业队、特勤中队、禁毒中队、法医门诊。

 (8)交巡警大队

  下设科室13个:政办室、车管中队、事故中队、交通科、违章处理室、车管会、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

 3、监所2个

  (1)登封市看守所

  (2)登封市拘留所

 4、派出所机构18个

 嵩阳路派出所、崇高路派出所、卢店派出所、唐庄派出所、大冶派出所、告成派出所、宣化派出所、徐庄派出所、白坪派出所、东金店派出所、大金店派出所、石道派出所、君召派出所、颍阳派出所、送表派出所、中岳派出所、阳城派出所、少林派出所。

5、专业派出机构9个

公路派出所、水利派出所、林场派出所、林业派出所、电业派出所、规划派出所、城建派出所、国资派出所、煤炭派出所。

6、分局1个

 嵩山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公安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6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1人,事业编制95人;在职职工847人,离退休人员13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9386.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9386.74万元(财政拨款16566.53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20.21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938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29.81万元,项目支出5356.9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行政运行11182.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25.34万元、治安管理2688.59万元、道路交通管理1400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343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0.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62.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0.15万元,死亡抚恤32.83万元、行政单位医疗544.85万元、住房公积金817.2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4029.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404.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37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0.61万元;项目支出5356.93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办案中心主体工程建设72.34万元。2017年预算结余款项未支付完毕。

2、政法装备专款412万元。

3、Y-STR DNA数据库建设体检经费341万元。按照郑州市公安局下发的郑公通[2015]83号文件要求。

4、2018年民警服装款100万元。

5、送表派出所办公楼建设尾款26.59万元。2017年送表派出所建设工程款未支付完毕。

6、政府购买服务2341万元。主要用于110指挥中心、应急大队、协警、社区辅警、巡防队、交警协管员的工资、保险、伙食费、服装费等。

7、治安监控光纤租赁费、卡口及电费、光纤维护费321万元。主要用于950处高清监控和100处人脸识别及职能卡口线路光纤租赁费。

8、交通事故车辆停车及施救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场地租房、工人工资、水电费、车辆维修费等。

9、电子警察工程款900万元。一、二期电子警察工程工程款,根据收入进度拨付。

10、交通设施维护经费300万元。主要用于设施维护费、信号灯维护费、交通信号和监控等电费、施划交通标线费用、交通组织调整和整治事故多发点段资金、新建道路配套交通标志预算等。

11、看守所人犯、拘留所拘留人员体检费30万元。用于看守所在押人犯及被拘留人员的体检费。

12、拘留所被拘留人员伙食费等50万元。

13、看守所人犯生活费263万元。主要用于看守所人犯伙食费、医疗费、公杂费、投牢费、交通及车辆维修费等。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9386.74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692.38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工资增长、社保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9386.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6539万元,占8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6万元,占7.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4.86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817.28万元,占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4029.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抚恤金、其他;公用及运转支出374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及租赁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及燃料费、购置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552.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32.09万元。与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公安局运行经费安排374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830.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0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20万元、物业管理及租赁费30万元、差旅费497万元、公务接待费22万元、维修(护)费300万元、专用材料及燃料费776万元、购置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25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8.82万元。相较于2017年增加36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万元,设备支出900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摄像机,单价1万元,数量5台,共计5万元;

2、照相机,单价0.3万元,数量20台,共计6万元;

3、立式空调,单价0.5万元,数量26台,共计13万元;

4、办公家具,单价0.8万元,数量20套,共计16万元;

5、印刷一体机,单价0.3万元,数量25台,共计7.5万元;

6、挂式空调,单价0.25万元,数量30台,共计7.5万元;

7、台式电脑,单价0.5万元,数量80台,共计40万元;

8、电子警察工程,单价900万元,数量1套,共计900万元;

9、复印一体机,单价0.2万元,数量25台,共计5万元;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为28357万元。流动资产为5351万元,占资产总额的18.9%;固定资产为23006万元,占资产总额的81.1%。其中:房屋构建物面积为59999平方米,价值为4315万元;公务用车211辆,价值2185万元; 其他车辆127辆价值1384万元;单价    万以上的大型设备为 0 万元;其他固定资产为    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单位暂无纳入2018年预算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

八、空表情况说明(公开空表的主要原因)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政府性基金业务。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空表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国有资本经营业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
  • 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xls
  • 登封市公安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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