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8-000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预算,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8 | 发布日期:2018-0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国家的检察权。主要职能是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2 、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是否起诉,并监督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3 、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4 、对于监狱、看守所等监所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5 、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6 、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等。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内设9个检察业务部门和12个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刑事执行检察局、侦查监督科、公诉科、未成年人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综合部门分别为:办公室、干部管理科、宣教科、文明办、技术科、研究室、计划财务装备科、纪检监察科、机关党委、案件管理科、法警大队、工青妇。我院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检察院共有编制数162人,其中,行政编制93人,事业编制69人,年初实有人数170人,其中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57人,离退休人员33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3.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检察)2610.54万元,相比2017年行政运行增长876.51万元,增长50.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622.28万元为往年未完成项目,按照2018年预算要求重新列入了预算;事业运行(检察)749.67万元,相比2017年增长189.63万元,增长33.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变动,事业编制公用经费变动;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1.77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68万元,相比2017年增长21.53万元,增长12.9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7万元;2017年此项目没有在预算中显示;行政单位医疗48.29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5.97万元,增长14.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增加;事业单位医疗26.79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2.66万元,增长1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增加; 公务员医疗补56.31万元,2017年此项目没有在预算中显示;住房公积金167.06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33.72万元,增长25.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院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工资增长。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402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0.89万元,项目支出622.28万元。
按照功能科目分类, 行政运行2610.54万元,事业运行749.6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1.77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7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48.29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6.79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56.31万元,住房公积金167.06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400.8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4.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1.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7.84万元,资本性支出526.3万元;项目支出622.28万元,其中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项目622.28万元。
主要项目(1)创文办公楼区域修缮项目13.84万元。(2)创文院内市政工程项目11.38万元。(3)干警餐厅、活动室装修改造项目43.53万元。(4)双回路供电系统改造项目105.85万元。(5)业务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189.19万元。(6)未检办案工作区建设,审定金额43.99万元。(7)电子显示屏及安全预警自动考勤系统53.79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3.1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检察)2610.54万元,相比2017年行政运行增长876.51万元,增长50.5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622.28万元为往年未完成项目,按照2018年预算要求重新列入了预算;事业运行(检察)749.67万元,相比2017年增长189.63万元,增长33.8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编制人员经费变动,事业编制公用经费变动;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1.77万元,相比2017年减少3.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68万元,相比2017年增长21.53万元,增长12.9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7万元;2017年此项目没有在预算中显示;行政单位医疗48.29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5.97万元,增长14.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增加;事业单位医疗26.79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2.66万元,增长11.0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工资调整,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增加; 公务员医疗补56.31万元,2017年此项目没有在预算中显示;住房公积金167.06万元相比2017年增加33.72万元,增长25.2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全院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工资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23.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2610.54万元,占64.89%;事业运行749.67万元,占18.63%;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1.77万元, 占2.5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7.68万元,占4.6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5.07万元,1.87%; 行政单位医疗48.29万元,占1.2%;事业单位医疗26.79万元,占0.67%; 公务员医疗补助56.31万元,占1.4%;住房公积金167.06万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4023.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统筹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44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培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2万元,较2017年减少11.43万元,减少34.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购置0元。我单位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3.4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减少3.4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加强了对公务用车的管理使用,且根据往年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做2108年预算时酌情减少了预算金额;2018年公务接待较2017年预算减少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准备在2018年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且根据往年实际支出情况,在做2018年预算时预算金额予以减少。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全供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行政运行和事业运行两个科目,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6.42万元,其中办公费328.31万元,印刷费30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3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费50万元,租赁费38万元,劳务费6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1.6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0.6万元等。与2017年相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287.61万元,减少16.5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院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对各项办公支出进行严格把关。
六、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计算机(台式机,1T,21.5寸),30台,合计15万元。
空气调节设备(包除湿设备),20台,合计5.6万元。
计算机(便携式,2G显卡),20台,合计10万元。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我院在2018年无重要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院国有资产占有共2737.2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4.64万元,固定资产2682.61万元。流动资产中银行存款0.62万元,财政应返还额度30.8万元,其他应收款23.22万元。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927.82万元,通用设备1482.58万元,专用设备143.53万元,文物和陈列品1.9万元,图书、档案5.09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121.69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六)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七)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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