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6213728/2018-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区委党校 | 关 键 词:预算,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2-28 | 发布日期:2018-02-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区委、区政府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轮训和培训全区党员干部、国家公务员和理论宣传骨干;
2、协调组织、人事部门对学员在校期间进行考核考察,提出使用建议;
3、负责组织进行基层党支部书记、入党积极分子培训;
4、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及区里的重大问题,开展理论研究,为领导决策进行服务;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部门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郑州市二七区委员会党校,内设科室1个:办公室。
下属单位:我办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人员情况:事业编制数16人,无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4人,其中在职12人,离退休2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71.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1.65万元(财政拨款171.6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 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各项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7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71.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3万元,资本性支出11.4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三)主要项目:无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71.6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17年收支预算152.63万元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19.02万元,增加原因: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加(减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1.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5万元,占13.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05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10万元,占5.8%。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1.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2.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公用经费19.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
、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0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17年减少0.3万元。减少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党校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2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运行,其中:办公费13.05万元、印刷费0.7万元、水费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差旅费0.15万元、维修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0.54万元、劳务费1.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工会经费0.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6万元。与2017年预算相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减少8.76万元。减少原因:1、人员调动人数减少2、其他交通费用计算人数减少3、依据政策要求从严控制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无采购项目
七、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无。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8年我单位占用国有资产情况如下。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我单位资产多为日常办公设备以及办公桌椅、教学桌椅。
九、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费等其他费用。
(五)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六)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