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2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2发布日期:2018-03-02
体    裁生效日期:2018-03-03废止日期
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郑东公开备【2018】7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

2.3项目概况:高速廊道绿化遗留项目位于京港澳高速东区段两侧,北起刘江互通,南至陇海铁路。包含陇海南廊道公园;愚公山绿化工程;金山已培土部分绿化工程;银山南侧廊道公园绿化工程;刘江廊道公园;后牛岗绿化工程;惠民一路两侧绿化工程;高速廊道配套工程(道路、小桥、公厕、排水系统)。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范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合同工期;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2.8 标段划分情况:

1标段: 陇海南廊道公园(京港澳高速东),位于圃田乡陇海铁路以南与潮河以北三角区域,京港澳高速东侧,面积143957平米;陇海南廊道公园(京港澳高速西),位于圃田乡陇海铁路以南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西南角,面积51566平米;愚公山绿化工程,位于圃田乡河沟王村,京港澳高速东侧、北至七里河滨河绿地、南至瑞嘉路,面积102329平米;金山已培土部分绿化工程,位于郑开城际铁路与京港澳高速交叉口东南角,京港澳高速200米绿化带以东,原金光路办事处柳园口村旧址,面积约26000平米;

2标段:银山南侧廊道公园绿化工程,位于银山南侧,收费站围墙以北,面积31310平米;刘江廊道公园,位于连霍以南,京港澳辅道以东,面积125830平米;后牛岗绿化工程,位于连霍以北,龙子湖后牛岗村,面积44964平米;惠民一路两侧绿化工程,位于东四环东,京港澳高速以西,惠民一路两侧,面积60485平米;高速廊道遗留区域补植工程,位于京港澳高速东区段两侧,面积90278平米;高速廊道污水处理工程,位于京港澳高速东区段两侧和连霍高速东区段南侧;高速廊道新增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位于京港澳高速东区段两侧,面积9336平米。

 2.9 其他要求:投标人可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监理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3企业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在建或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园林绿化类单项工程造价不少于70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原件);企业业绩和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重复

3.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园林绿化类单项工程造价不小于7000万元的工程监理业绩(报名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原件,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中需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5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连续三年盈利)。

3.6信誉要求:

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未存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3.7 其他要求

3.7.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7.3 报名单位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3.7.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日至2018年3月8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要求的报名资料于2018年3月8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投标人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4.2.1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4.2.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且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

(4)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及职称证;

(5)企业业绩、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信誉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9)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查询打印的信息;

(10)“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11)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报名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①现场报名时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②以上相关证件现场报名时须按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标段(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携带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

5.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3本招标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1-67179538

招标代理机构:国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东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A座12B层

联系人:郑女士

电  话:0371-55001515/55001516

电子邮箱: glgljt168@163.com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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