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71379/2018-00006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医疗机构信息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卫计委 | 关 键 词:卫生,医疗,医疗卫生,医疗机构,医疗服务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7 | 发布日期:2018-03-0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长虹医院,地址:郑州市一马路81号附9号,登记号72701592441010312A1001,因医疗机构过期未校验,依据《河南省医疗机构校验管理若干规定》第九条的规定,郑州市二七区卫计委决定于2017年12月20日对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
如被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二七区政府 或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二七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