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审计局“四项举措” 积极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索 引 号:005294984/2018-000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关 键 词:工作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07发布日期:2018-03-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中牟县审计局“四项举措” 积极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出台后,中牟县审计局积极开展对《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第11号令)(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采取四项举措,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宣传新修订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热潮,为新修订《规定》的正式实施打好了基础。

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原文学习《规定》。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全面把握《规定》的内容,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把《规定》的各项要求全面贯彻到今后的审计工作中去,助推中牟内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新《规定》力求达到时效。要求全县各内部审计会员单位原文转发《规定》。在学习贯彻“新规定”过程中,对照新《规定》和修订以前的规定,在学深学透学实上下功夫,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严格执行“新规定”,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实践和自觉行动中。

三、把学习贯彻新《规定》与清理和完善内审工作具体规定和制度结合起来。要求各内审单位对照《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对已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的具体规定、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或修改、完善或停止执行。同时,要根据执行新《规定》的要求,研究制定一些新的具体规定和制度。以更新的姿态、更新的举措、更新的作为,规范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提质增效。

四、强化指导和监督。要求全县各内审机构积极贯彻落实新《规定》,全面及时报告内审工作相关情况,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运用好内部审计成果,助推各项审计项目的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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