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22X/2018-0002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 | 关 键 词:减税降费,政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7 | 发布日期:2018-03-0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我市放管服改革取得新进展,登封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累计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17项,政府性基金4项。其中,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项:土地登记费、房屋所有权登记费、环境监测服务费;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卫生检测费、计量收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目前,我市已公开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共51项,政府性基金共5项, 做到“所有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其中,涉企收费涉及7个部门12项收费:证照费、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不动产登记费、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诉讼费、排污费,预计减少收费66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