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春节长假已经结束,我市各类建设工程陆续复(开)工,大量务工人员将返城。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现就做好春节后复(开)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
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真正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理念,把以人为中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贯穿建设工程监管工作始终。要深入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新时代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做好几项重要工作
(一)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各方安全生产行为
各参建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依法落实在建项目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施工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的监督责任以及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检验检测、使用等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组织协调,及时拨付安全生产费用,合理控制工期,督促施工单位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足额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工程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要全面履行监理职责,认真审查施工及分包单位资质、各类资格证书和专项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并监督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
(二)做好开工前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要到岗到位,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组织好对施工现场全员,特别是换岗、转岗及新进场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安全生产交底,开展安全宣传活动,教育进场人员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提高防护能力。同时,要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各建设、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和持证上岗。
(三)认真开展施工现场安全自查,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各施工单位要全面开展节后安全生产自检自查,特别要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一是要对所有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在复(开)工前进行全面检验、测试和维护,对限位、报警装置的可靠性进行彻底检查,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二是要对高层脚手架悬挑梁的固定情况,安全网和脚手架的铺设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对缺损的设施在复(开)工前及时修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三是认真检查深基坑的支护和排水设施,要对深基坑边坡位移情况进行复测,基坑开挖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支护、防护和降(排)水,严禁沿坑边违章堆土。四是加强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检查,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以及混凝土浇筑工序、现场监测、模架拆除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发现问题要及时加固整改。五是施工现场外电保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要符合有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要求,接地装置规范可靠,电线电缆破损老化的要及时更换。六是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及其专家论证意见组织施工。七是提高生产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保障各类应急救援资源,严格值班带班制度,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停工整改。
(四)严格排查消防安全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发生
春季大风天气多发,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加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检查:一是建设和施工单位消防领导小组建立情况,是否有消防救援组织,相关消防制度是否健全;二是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置情况,是否满足要求;三是外脚手架是否使用阻燃密目网;四是施工临时用电是否规范、标准;五是材料加工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整齐,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超高堆放,是否占压消防通道;六是办公区、民工集体宿舍安全设置情况,是否设在在建建筑物内;七是民工宿舍内是否存放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是否私拉乱接电线;八是外墙保温材料使用是否满足规范要求;九是办公区、生活区、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情况,是否定期检查维护。
三、严格监督管理,做好建筑工地复(开)工督导检查
各级监管部门要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充分认识春节后复(开)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相关人员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把职责、任务、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地生根。
各县(市、区)建设局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节后建筑工地复(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的督导检查工作。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建立复(开)工项目台账,强化督导检查,对检查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准复(开)工建设。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挂牌督办,挂账销号,责令施工单位限期逐一整改到位。针对本辖区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针对乡(镇、办)三层以上村民自建房屋,要加强技术指导和安全监督。坚决遏止“封土令”结束后,因抢工期、赶进度造成事故多发的势头,确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为促进全年城乡建设安全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