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5178/2018-0010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雁鸣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8 | 发布日期:2018-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3月8日,雁鸣湖镇召开2018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为更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配合市、县造林绿化任务,始终保持我镇林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全面掀起植树造林高潮。全体班子成员、站所长、机关干部、各行政村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主管领导李江波委员宣读了《2018年雁鸣湖镇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实施方案》,并对工作任务、加强宣传、巩固栽植成果重点进行强调。
最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白钢林对植树造林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明确任务。各行政村要对照分配任务,提前规划地块,按照要求抓好落实,数量上要有提升,质量上要有保证。各行政村村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的林业建设负总责,要把工作细化到组,明确到人,确保任务目标圆满完成;二是迅速落实。加强林业生态建设,是发展生态文明的必然要求,是造福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是彰显我镇优势的现实选择,各行政村要站在政治的高度上,充分认识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意义,把植树造林做为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来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定不移地把林业生态建设抓紧抓实抓好;三是明确“红线”。为确保在规划区内不新增一棵树,村组干部要正确引导群众在沙荒地和沟、河、路、渠等宜林地资源栽植,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加强巡逻频率,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实行“整改销号”制度,跟踪检查问题整改进展,做到查处一个、整改一个,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四是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镇党委、政府将在造林期间成立督查组,深入造林现场,跟踪督查造林进度和质量,并及时通报。对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建设任务的行政村,进行通报表彰,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行政村,给予通报批评。同时,镇党委、政府将把林业生态建设工作纳入各行政村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