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5569182/2018-0014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08 | 发布日期:2018-03-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8-03-09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建设项目部的委托,就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内十一条道路照明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简要说明: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内十一条道路照明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内十一条道路照明工程位于郑东新区,项目主要为文苑路、博学路等11条路灯杆、灯具全部更新建设①博学路(姚桥路—贾鲁街)、博学路(姚桥路—文苑路)照明工程总长约5.8公里,均为双侧设计;②文苑路(博学路—姚夏路)、文苑路(博学路—东四环,姚夏路—东四环)照明工程总长10.18公里,均为双侧设计;③郑东新区龙子湖区域内育翔街(博学路—贾鲁街)、薛夏北街(博学路—姚夏街)、薛夏南街(博学路—姚夏街)、姚夏路(龙子湖北路—贾鲁街)、小夏街(姚桥路—贾鲁街)、德慧街(姚桥路—育翔街)照明工程总长6.8公里,薛夏北街(博学路—姚夏街)、薛夏南街(博学路—姚夏街)、小夏街(姚桥路—贾鲁街)、德慧街(姚桥路—育翔街)为单侧设计,育翔街(博学路—贾鲁街)、姚夏路(龙子湖北路—贾鲁街)为双侧设计。
2.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2.5工期控制目标: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投标企业办理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参加养老保险(社保中心出具近一年的交纳证明)。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监理业绩至少1项;拟派项目总监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监理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与拟派项目总监业绩不可以重复)。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15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河南省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还需办理企业注册所在地或本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需提供加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专用章”红章的原件或具有同等效力的查询打印件;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开具方为有效,内容涵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3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时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1)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3)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企业及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4)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投标人需提供可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相关查询信息的打印页;
(7)“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1、上述条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4、当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本项目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5、根据豫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及网上查询结果,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分办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查验相结合的报名方法,只有通过现场查验的报名单位才能购买招标文件。
4.2.2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3 月 8 日至2018年 3 月 14日下午17时00分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67188800。】
4.2.3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8年 3 月 14 日上午9: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已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未进行现场报名的,其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李先生 许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79437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15519673116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邮政编码:450000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郑东新区市政园林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3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