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 索引号:005253787/2018-0017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8-03-12
  • 发布日期:2018-03-1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局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月7日起,郑州市食药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消除风险隐患,确保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此次整治以全市各大商场超市为主要对象,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关内容与实际经营是否相符;是否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检查的食品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经营者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在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是否按要求贮存食品;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贮存和销售食品。同时对经营过程有温度、湿度要求的食品,是否有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的设备,并按要求贮存;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食品经营者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是否建立并执行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要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自律意识,认真落实自查制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要 “严”字当头,坚持严格监管、严格清查、严惩重处,对未经许可制售或销售、过期、修改日期、未索证索票、标签标识不规范、运输保存不符合要求的现场制售类食品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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