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3441/2018-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上街区教育体育局 | 关 键 词:工作,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8-03-14 | 发布日期:2018-03-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近期,上街区教体局组织人员,针对我区无证民办培训机构进行查处整顿。
本次行动排查出9家无证非法办学的培训机构。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各民办培训学校、教育机构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招生培训,上街区教体局依法对这9家无证培训机构下达了《停止办学通知书》,并张贴在培训机构门口醒目位置,要求其停止继续办学。
通过此次行动,切实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净化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空间。促进全区民办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使民办教育工作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