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孟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4992/2018-00050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政务,工作
文    号:孟政〔2018〕39号成文日期:2018-03-14发布日期:2018-03-14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大孟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孟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孟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牟县大孟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       

 

大孟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消费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建立覆盖全过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实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含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下同)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菜、果、畜、禽、蛋、鱼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稳步提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健全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检验监测、质量追溯、预警应急、社会监督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生产记录管理机制完善,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面推广应用。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完善,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监管经费保障有力,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4.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二)具体目标

通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镇域内蔬菜、水果、畜禽、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优势农产品重点区域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60%以上;农资经营单位100%建立进销货台账,实行质量安全承诺,无经销违禁农药、兽药、鱼药等行为;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将“三品一标”产品和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管,实现全程质量监控和质量可追溯。

三、措施及内容

(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成立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协调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能、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镇配备2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每个村配备1名协管员;实现镇、村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全覆盖。

(二)依法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渔药管理,农、兽、渔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督促屠宰企业落实进厂(场)检查登记、肉品品质检验特别是“瘦肉精”检测等制度,严格巡查抽检。督促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批发市场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和质量追溯等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加强高毒禁限用农药定点经营及实名购买管理制度、农业投入品信用等级评定及黑名单制度、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等制度建设,落实监管责任制。

(三)加强监测,保护产地环境。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重点在种植园区、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场开展产地环境质量检测。从大气、水、土壤等要素入手,确保生产基地的环境达标。加大畜禽养殖粪便污染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力度。指导生产者搞好基地清洁生产,做好农药瓶(袋)等包装废弃物的归集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净化产地环境。

(四)创新监管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一是加大对农业投入品抽样检查力度,年内抽检不少于50个样次,通报质量抽检结果,公开曝光不合格产品和生产企业。二是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实行检打联动,依法查处。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三是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公开张贴质量安全承诺书,建立进销货台账,并主动向购买者开具销售凭证;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农资执法检查,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四是定期或不定期对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进行巡查,实现从仓库到经营门市到田间、从田间到经营门市到仓库的双向全过程监管。

(五)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组织开展常态化监督抽查,抽检范围覆盖生产基地、销售企业、批发、零售市场及主要农产品,依法严厉查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职责,配置农残速测设施设备,建立乡镇农残速测室,完善农贸市场及相关企业速测室,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做好农产品质量监管,开展各类农产品定性抽检,定量抽检、定性检测农产品。督促规模养殖场(户)及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企业开展“瘦肉精”自检工作。

(六)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坚持绿色生产理念,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加强对生产经营主体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大蔬菜标准园区和规模化畜禽水产养殖场建设力度,督促建立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生产档案,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生产操作情况、产品销售情况,提高农产品生产质量。

(七)强化畜禽定点屠宰监管,做好病死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认真落实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职责,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管理,严格进场检查登记、肉品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贩卖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病死畜禽水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措施,指导生产经营者健全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落实无害化处理责任。

(八)推行质量追溯,规范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按照“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责任可界定”的要求,指导、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统一记录格式,规范建立生产档案,对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将“三品一标”认证基地和主要生产基地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现农产品生产从源头向消费终端的正向跟踪监管及反向溯源追责。实行农产品产地准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对自检合格产品出具产地《农产品合格证》。

(九)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推行农业综合执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及批发、零售市场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曝光有关案件,营造打假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对违法违规的苗头性问题做到“露头就打”。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处置突发应急事件,降低负面影响。

(十)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工作力量,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健全管理制度。整合现有资源,配备镇级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以及承担相应职责的农业、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机构要落实责任,做好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标准宣传培训、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站点。制订镇、村两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40小时。

(十一)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实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修订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预案、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措施,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预警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公益广告、标语、广播、电视等媒介以及科技下乡、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创建要求、创建举措、创建成效、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

四、创建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2月)。召开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会议,成立组织机构、落实成员单位责任。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8年3月—4月)。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落实监管机构、人员职责、办公场地、仪器设备。建立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制度,制定相关标准、规程,印制操作卡或明白卡、生产记录档案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人员培训。全面开展创建工作,推进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生产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三品一标”认证、组织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工作。建立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机制和承诺机制。对生产基地的农产品进行监督抽查、日常巡查与质量监测,对农产品产地环境与农业投入品进行监督执法检查。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其他工作任务。

(三)自查阶段(2018年5月)。各有关部门、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实施方案内容,组织自查自纠,并将创建材料汇总归档。镇监管领导小组组织全面检查,查漏补缺,总结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全面完成。

(四)申请验收阶段(2018年6月)。迎接上级有关部门核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强化考核奖励。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实现工作无缝对接、形成合力,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成功。对未按要求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任务的行政村和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对通过“三品一标”认证和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基地认证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给予奖励。

(三)强化档案管理和信息报送。各行政村、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规范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档案,总结创建经验。同时,要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信息。

 

 大孟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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