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雁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牟县雁鸣湖示范区环湖路三期道路工程项目

索 引 号:416211581/2018-0005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16发布日期:2018-03-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雁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牟县雁鸣湖示范区环湖路三期道路工程项目

郑州雁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中牟县雁鸣湖示范区环湖路三期道路工程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8年3月16日-2018年3月2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雁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牟县雁鸣湖示范区环湖路三期道路工程

中牟县雁鸣湖生态文明示范区赵口干渠南侧(新107国道—雁鸣大道)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为新建东西走向城市主干路,西起规划新107国道,东至雁鸣大道,总投资59338万元,道路全长9339m,占地面积280740㎡,设计红线宽为30m(6m人非共板 7.5m机动车道 3m中分带 7.5m机动车道 6m人非共板),车速40km/h。项目主要包含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力管道工程、通信管道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期24个月

废水:施工期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抑尘洒水;设置生态厕所,生活污水由抽粪车运走用于肥田;加强施工车辆及机械管理,严禁油污进入水体,各类物资和施工废渣远离地表水体,保护地表水不受影响。废气:通过对施工现场设置边界围挡、围挡上方设置洒水喷雾器、合理设置出入口、出入口设置冲洗槽和沉淀池,配备高压水枪冲洗车辆、物料加强覆盖等措施减少扬尘影响;噪声:施工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布局施工机械、设置必要声屏障等降低噪声排放;固废:建筑垃圾运往市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场地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行政服务中心   451450 


附件
  • 环湖路三期 - 报批修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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