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各县(市)区党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根据《郑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地方志大事月报工作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为领导决策、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推进发展服务,发挥地方志服务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作用。现就做好2018年《郑州大事月报》组织编纂工作通知如下:
一、刊物性质
《郑州大事月报》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郑州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主办,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承办的地情资料性刊物,反映郑州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就,主要记载关系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重点,以及其他具有重大社会历史价值的事项。
二、栏目设置
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18年《郑州大事月报》设置以下栏目,分别是:
大事纪要。主要内容包括:(1)上级领导在郑工作活动。(2)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工作活动。(3)获得省级以上奖励。(4)其他重大活动、重要成就。
时政要闻。主要内容包括: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重要会议、工作部署、重要文件。
党的建设。主要内容包括:(1)党的政治建设。(2)思想建设基础。(3)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4)基层组织建设。(5)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新型城镇化。主要内容包括:(1)新型城镇化规划编制。(2)“畅通郑州”工程。(3)完善城市基础设施。(4)安置房建设。(5)百城建设提质工程。(6)城市治理。(7)乡村振兴战略。(8)地下 空间综合开发利用。(9)“1 4”郑州大都市区建设。
现代经济体系构建。主要内容包括:(1)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创造业。(2)做大现代服务业。(3)做优现代都市生态农业。(4)做兴数字经济。(5)优化产业布局和功能分区。(6)弘扬工匠精神, 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开放创新。主要内容包括:(1)航空港实验区建设。(2)自贸区(郑州片区)建设。(3)提升网上跨境贸易枢纽能级。(4)“空中丝绸之路”建设。(5)扩大中欧班列(郑州)国际影响力。(6)各类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7)国际物流中心建设。(8)“招大引强”。(9)扩大对外合作交流。(10)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11)创新载体平台建设。(12)“智汇郑州”人才工程。(13)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深化改革。主要内容包括:(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放管服”改革。(3)财税体制改革。(4)国企改革。(5)金融改革创新。(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7)农村综合改革。(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生态郑州。主要内容包括:(1)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2)全域增水行动。(3)全城增绿行动。(4)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幸福郑州。主要内容包括:(1)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2)持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3)大力发展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4)全力打造中原文化高地。(5)持续强化社会治理。
文化郑州。主要内容包括:(1)社会主义道德建设。(2)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3)深度挖掘商都文化、嵩山文化、黄帝文化、黄河文化、革命传统文化等资源。(4)发展文化事业。 (5)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6)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国际少林武术节、嵩山论坛、国际旅游城市市长论坛、国际摄影艺术节展、中国(郑州)国际街舞大赛等重大活动。
平安郑州。主要内容包括:(1)完善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2)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3)严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底线。
三、报送分工
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各人民团体,各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各县(市)区史志办公室等单位承担《郑州大事月报》所需信息资料的报送任务。
各承报单位应当根据月度工作实际,按照“《郑州大事月报》栏目内容及相应报送单位”(附件3)的要求,报送相关栏目的月报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承报单位除报送所负责栏目的信息资料外,鼓励报送其他栏目信息资料。
四、报送要求
(一)人员要求:各承报单位需明确负责月报工作的人员,承担月报信息资料的报送任务,并将“《郑州大事月报》信息资料承报单位及人员登记表”(附件1)报送郑州大事月报编辑部备案。
(二)内容要求:大事月报承报单位提供的月报资料,应当包括自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发生的月度大事、要事。各承报单位报送的信息资料,要做到资料真实可靠,与事件或活动相关的人物、时间、地点、数据等均准确无误。内容完整简明,要素齐全。突出中心工作,着力反映郑州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和显著成绩。
(三)时间要求:各承报单位在每月5日前,向郑州大事月报编辑部报送上一月的相关资料(如遇周末或假期,时间顺延)。市地方史志办公室将依据《郑州市地方志工作规定》相关规定,对承担大事月报报送任务的单位进行考核和督查,并通报考评督查结果。对经督查仍拒不承担大事月报报送任务的单位,将提请郑州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四)形式要求:各承报单位一是需按时将每期月报信息资料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发送至郑州大事月报编辑部邮箱。二是每期均需填报“《郑州大事月报》信息资料报送备案表”(附件2),由承报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以传真形式发送至郑州大事月报编辑部备案。
五、发行工作
《郑州大事月报》每期印刷350份。
(一)发行数量:300份。
(二)发行方法:均采取免费赠阅办法,通过直接送呈、邮寄、公文交换站等方式交付相关单位。
(三)发放范围: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主任,市政府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主席、副主席,市政协各工作机构主任,以及郑州警备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人民团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六、编务工作
郑州大事月报编辑部地址:中原中路26号郑州市地方史志办公室三楼317室
联系人:范鹏飞 程天天
电话:67185933、67185387(传真)
邮箱:zznjbjb@163.com
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