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索 引 号:MB1504534/2020-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8-03-20发布日期:2018-03-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修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重大举措,是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重要成果。近日,荥阳市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宪法》。

会议就学习《宪法》活动做了详细的具体要求、时间安排、工作措施,并对宪法修正案进行了讲解,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做好学习笔记。

会议指出,开展学习《宪法》教育活动,对于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至关重要、影响深远。全体人员要积极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强大推动力。 

会议强调,学习宪法、尊崇宪法,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的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通过学习,进一步领导干部提高政治素质、法律意识,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