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2018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742527100/2018-00002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安全生产
文    号:登安监〔2018〕9号成文日期:2018-03-15发布日期:2018-03-2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冶金等工贸行业2018年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8年,全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监管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为抓手,以持续抓好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煤气、液氨使用等专项治理为重点,以严格执法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基础,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能力,坚决遏制防范事故发生。

 一、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明确目标,严格审查。各安监中心所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力争2018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有效运行,小微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小微标准有效运行。在达标创建中,要严格对照标准,加强评审管理,提升达标质量。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年度自评,并确保有效运行。达标已满三年的企业要积极组织复评。

2、夯实措施,稳步推进。一是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分级管理的要求,对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要增加检查频次,至少一个月检查一次;二是加大对没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的监管力度,实施重点指导和监管,对其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按照规定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三是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做为申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质量奖、文明单位等各项奖项的必备条件之一,凡不达标的,一律不予申报推荐;凡未达标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不予申报推荐各类先进及荣誉。

3、加强督查,及时通报。各安监中心所、监督监察大队要充分运用日常执法检查、“回头看”检查等手段对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企业按照标准化要求运行,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对水平下降的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对问题严重、不达标企业提请实施摘牌。有关科室要定时、不定时对各安监中心所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及运行情况进行督查、抽查,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加强冶金等工贸行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安监中心所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省政府173号令),制定完善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制度,组织专业人员逐项逐岗编制隐患排查清单,明确各部门(车间、班组)、各岗位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并按照编制清单开展清单式检查。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于每月25号前上报各乡(镇)区、办和本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按照《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开展本区域工贸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确保整改和消除所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有效管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坚决杜绝事故发生。

三、全面推进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

各安监中心所要严格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的通知》要求,在去年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采取集中培训、专家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今年在所有工贸企业中全面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对已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的企业进一步巩固提高,并加强对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的监督检查,确保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工作全覆盖、真落实、有实效。

四、进一步深化工贸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1、深入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核查、摸清粉尘涉爆企业尤其是粉尘作业场所作业人员10人及以上企业底数,做到“一企一档”;二是做好粉尘涉爆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和标准化达标企业运行情况督查工作,并实施分类监管;三是聘请专家对粉尘涉爆企业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进行全覆盖检查,紧盯粉尘涉爆企业十大问题隐患和劳动密集型粉尘涉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四是通过现场会诊、课堂教学、企业观摩、会议动员等形式,组织粉尘涉爆企业负责人开展针对性业务培训。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企业的风险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识别隐患、排查隐患的能力。

2、继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工作。各安监中心所、监督监察大队要认真督促企业全面开展排查辨识、自查自改,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企业有限空间辨识情况进行逐一核实,建立本辖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监管台账,确保企业做到有限空间作业“六有、六到位”(有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有限空间风险辨识到位、作业审批到位、作业人员培训到位、警示标识设置到位、通风检测防护到位、应急措施到位)。

3、实现液氨使用企业安全监管常态化。一是开展液氨使用企业专项治理验收回头看检查,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对2017年验收的液氨使用企业进行巩固提高,彻底消除液氨使用企业各类事故隐患,全面提升液氨使用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事故发生;二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对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企业岗位全覆盖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并对照表格进行日常排查,形成自查自改、治理整改长效机制;三是开展液氨使用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液氨使用企业各种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

4、因地制宜开展大排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按照《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91号令)等规定要求对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液体、钢铁等行业,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彻底摸清企业底数,实行重点监管。按照《登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市冶炼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登安监〔2017〕43号)文件要求,严格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及复产审查制度,停产企业要递交停产报告,复产企业复产前要经相关部门审查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生产。

五、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文件要求,各安监中心所、监督监察大队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对有关行业领域企业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依法查处本单位执法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源头防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作业安全管理、检维修作业管理、应急管理、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三同时”等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责任追究“四个一律”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1、强化企业目标化管理。各安监中心所要督促企业根据各自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制定切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目标,并进行逐级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做到各级安全目标明确,从而有效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按照“一企一策”要求,开展风险预控、标准化达标升级、清单式排查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加快示范企业建设。各安监中心所要按照“安全责任明晰、制度落实严格、隐患排查常态、教育培训到位、现场管理规范、安全氛围浓厚、社会形象良好”的标准,分行业选取至少1家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示范企业。通过“试点先行、现场观摩、示范带动”等形式进行推广,全面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再上新台阶。

七、切实加强工贸行业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完善企业基础数据库。各安监中心所要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行业工贸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完善监管企业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并及时更新数据库和企业分布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切实做到监管有目标、有重点、全覆盖。

2、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工作。 采取以会代训、邀请专家、现场会诊、企业观摩等方式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培训。重点学习安全标准化创建、粉尘防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管控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安监总局91号令)》等新标准规范。同时,各企业要鼓励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报名参加全国安全工程师考试,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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